一、事故案例
2008年9月4日,阜新市清河門區河西鎮第八煤礦北八路斜下探查道二平巷掘進工作面右前方的一平巷六上山采空區發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7人死亡, 2人重傷,4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887.4萬元。
事故直接原因:二平巷掘進工作面與一平巷的六上山采空區煤柱小于最小爆破抵抗線,六上山采空區瓦斯積聚的濃度達到爆炸界限,掘進工作面爆破引起采空區瓦斯爆炸。
二、事故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該礦無視政府監管,不執行北八路斜下探查道停止生產的安全監管指令,監管部門到礦檢查時,在二平巷掘進工作面上部打假閉掩蓋違法生產行為,逃避檢查,檢查后擅自開啟密閉違法組織生產,違章指揮工人作業。
二是該礦采用國家禁止的巷道式方法采煤,無作業規程,亂采亂掘,井下放炮不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制度,放炮不使用水炮泥。
三是二平巷掘進工作面不設置甲烷傳感器,回風串入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入風側不設置甲烷傳感器,不按規定設置隔爆設施,采空區不及時封閉,采、掘工作面沒有配備專職瓦斯檢查員,不執行瓦斯檢查員井下交接班制度,經常出現空崗、漏檢現象,礦井管理人員、瓦斯檢查員、電工、班長等人員下井不按規定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四是技術管理缺陷,技術管理人員年高,不能深入井下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技術問題,憑匯報填圖,二平巷掘進工作面不編制作業規程,也不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也不向現場作業人員告知安全注意事項。
五是不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檢查人員,不認真執行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制度,礦長很少下井,新工人入礦不經安全培訓就下井作業。
這起事故處理事故責任者24人,其中建議追究刑事責任9人,撤職3人,降級2人,記大過3人,記過2人,警告1人,黨內嚴重警告1人,黨內警告1人,行政罰款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