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案例
2006年2月16日5時30分,南票礦務局邱皮溝煤礦-430米水平西一區-450米階段東翼一橫川采煤工作面發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 3人重傷,5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62.98萬元。
事故直接原因:-430米水平西一區-450米階段東翼采煤工作面,在未形成全負壓通風系統的情況下組織采煤作業;采煤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風機供風,風筒末端沒接到工作地點,造成工作面內瓦斯積聚達到爆炸界限;采煤工作面炮眼裝藥時封泥長度不符合規定,放炮前沒認真執行“一炮三檢”制度,放炮產生火花引爆瓦斯。
這起事故處理事故責任人14人,其中留用察看1人,撤職2人,降級2人。
二、事故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礦主要領導重生產輕安全,采區沒形成通風系統就組織采煤生產,使生產系統復雜化,在一條巷道內安排三個作業點同時作業,管理混亂,超定員組織生產;二是礦井安全管理存在嚴重問題,安全生產職責不清,不認真執行安全措施,瓦斯檢查不認真,沒有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制度,炮眼封堵及放炮距離均不符合規定,現場人員的躲炮距離不符合規定(距采煤工作面27米);三是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漠,自我保安能力差,事故發生前雖有多名管理人員跟班,但均未對上述違章行為及時制止,最終造成事故發生。由于礦領導忽視了安全,導致事故悲劇在所難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