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344號令),結合我區實際,在《杭州市蕭山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的框架下,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體現以人為本,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落到實處。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社會安定。在本區域內建立起一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指揮體系,一個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的保障體系。
(二)基本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二.危險化學品事故定義及事故類型
(一)危險化學品事故定義
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過程中由危險化學品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事故。
(二)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型
危險化學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災、爆炸。
1、泄漏
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主要指具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危險性的氣體或液體大量釋放。導致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等后果。
2、火災
火災是指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火災可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由于大多數危險化學品在燃燒時會放出有毒氣體或煙霧,因此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中,人員傷亡的原因往往是中毒和窒息,并會造成人員灼傷。此外,危險化學品事故火災的同時往往伴隨著爆炸。
3、爆炸
物質由一種狀態迅速地轉變為另一種狀態,并瞬間以機械功的形式放出大量能量的現象,稱為爆炸。危險化學品爆炸時,促使爆炸源附近的氣體以極大的速度向外沖擊,造成人員傷亡,另外,有些物質爆炸后產生大量的有害氣體,造成人員中毒死亡。
三.應急準備
(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
1、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
成立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區長
副總指揮:區政府辦公室主管安全生產的副主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區公安分局、區環保局負責人。
成員單位:區政府辦公室、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環保局、區消防大隊、區交巡(特)警大隊、區治安大隊、區衛生局、區交通局、質監蕭山分局、區經發局、區建設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氣象局、區民政局、區監察局、區委宣傳部、區總工會、有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企業主管部門。
2、職責
(1)指揮部職責
統一指揮領導全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全區應急救援演習,負責監督有關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及預案演練,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應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現場指揮部職責:指揮、協調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組織確定事故現場的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和強制措施;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和信號;核實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并及時上報;負責審定對外發布的事故信息;根據事故應急救援的需要,緊急指揮調度供水、供電、車輛、物資及通信等單位;協調參加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工作;組織有關善后事宜。必要時,向杭州市委市政府請示啟動市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技術、物資上予以支持。
(2)成員單位職責
區政府辦公室:承接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和區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領導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區安監局:負責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技術咨詢服務。組織全區應急救援演習,負責區有關部門和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備案工作;負責重大危險源申報登記工作,并提供給各有關成員部門。負責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
區公安分局: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預案(含交通處置的應急預案)。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并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維護事故現場秩序和事故現場保護工作。
區環保局:負責制定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監測與環境危害控制應急預案。負責及時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污染的消除;負責調查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區消防大隊:負責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滅火搶險救援預案。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洗消工作;組織傷員的搜救。
區交巡(特)警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負責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協助傷員的搜救。
區衛生局:負責制定救護應急預案。培訓相應醫護人員,確定救護定點醫院和受傷人員專業治療方案;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傷亡人員的統計;負責化學事故有害物質的毒性鑒定。
區交通局:負責制定公路、水路運輸搶險預案。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質監蕭山分局:負責制定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鍋爐和其它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預案;提出事故現場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負責化學事故中涉及特種設備類的調查處理和救援行動。
區經發局:負責組織、籌備搶險器材和物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區建設局:負責調派挖掘機、吊車、鏟車等工程設備、設施以及建筑材料等物資,參加搶險救援;對因事故遭受破壞的公共設施進行現場緊急搶修,保證救援工作的需要。負責制定城市燃氣事故應急預案,提出城市燃氣事故現場的處置方案。
區民政局:負責災民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
區氣象局:負責制定應急氣象服務預案,為事故現場提供有關風速、風向、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氣象資料。
區委宣傳部:負責事故現場新聞媒體的協調、管理,組織各新聞單位把握準確的輿論導向,及時發布事故信息。
區總工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有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企業主管部門:在組織本轄區救援工作的同時,配合指揮部開展救援行動,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現場救援情況,提供救援期間的后勤保障服務.
根據事故的發展,必要時請求杭州市提供支持內容:①消防力量支持;②杭州警備區防化部隊支持;③重要工程設備的支持,④化工專家隊伍支持。
(二)專業救援組的組成與職責
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成立下列救援專業組。
1、危險源控制組
(1)人員組成
由區消防大隊、質監蕭山分局、事故單位搶險人員和有關專家組成,由區消防大隊負責。必要時請求市級專家技術支持、市消防支隊和杭州警備區防化部隊作為后援力量。
(2)職責
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理化性能立即組織專用的防護用品及專用設備。
2、傷員搶救組
(1)人員組成
由區衛生局急救中心或指定的具有相應能力的醫院組成,由區衛生局負責。
(2)職責
負責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醫療機構應根據傷害或中毒的特點及時提出救護方案并組織實施。
3、搶險救援組
(1)人員組成
由區消防大隊、區交巡(特)警大隊、區環境保護局、區建設局、質量技監分局、區交通局等有關部門和企業搶險人員組成,由區消防大隊負責牽頭。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的不同類型,由指揮部指定配合和參與部門。必要時請求市消防支隊和杭州警備區防化部隊作為后援力量。
(2)職責
負責現場滅火、現場傷員的搜救、設備容器的冷卻及事故后對被污染區域的洗消等工作。
4、安全疏散組
(1)人員組成
由區公安分局、區交巡(特)警大隊、區交通局、區經發局、事故單位安全保衛人員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由區公安分局負責。
(2)職責
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
5、安全警戒組
(1)人員組成
由區公安分局、區交巡(特)警大隊、當地政府組成,具體由區公安分局負責。
(2)職責
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護事故現場不遭人為破壞,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對撤離現場工作區域的人員進行清點。
6、物資供應組
(1)人員組成
由區經發局、區交通局、區民政局、區建設局等部門及當地政府和事故單位組成,由區經發局負責。
(2)職責
負責組織搶險搶救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搶救物資。
7、環境保護組
(1)人員組成
由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組成,由區環境保護局負責,區衛生局配合。
(2)職責
負責對大氣、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即時監測,確定危險物質的成分及濃度,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并協助當地政府組織實施。
8、專家咨詢組
(1)人員組成
由區安監局會同區公安分局、區質監蕭山分局、區環保局、區氣象局、事故單位技術負責人等有關部門根據事故的不同類型擬定專家組人員名單。該組由區安監局負責,必要時請求杭州市氣象局協助提供氣象信息。
(2)職責
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咨詢。
9、善后工作組
(1)人員組成
由區民政局、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衛生局等有關部門及事故當地政府、事故單位組成,由事故當地政府負責。
(2)職責
核實傷亡人員數量、姓名、身份等基本情況,并及時上報;負責受災人員的安置、遇難人員及家屬的安撫、撫恤、賠償等善后處理工作。
10、后勤保障組
(1)人員組成
由當地政府和事故單位組成,由當地政府負責。
(2)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預案啟動條件
1、當事故單位應急救援力量無法有效控制事態發展,可能導致重大社會災害的,由總指揮下令啟動預案。
2、重大危險源單位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由總指揮根據事態情況下令啟動預案。
3.對已發生事故,且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1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傷及其他傷害)、緊急疏散人員100人以上、住院觀察治療50人以上的,由總指揮下令啟動預案。
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
(一)響應程序
1、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該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報告當地政府值班室及安監、公安、環保、質監等部門,各部門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當地政府值班室接到報告后應及時向區政府總值班室報告,盡可能簡明扼要地說明事故單位、事故地點、現場傷亡人數、事故原因、事故性質、危害程度、事故現狀等情況。
2、區政府總值班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向區委、區政府領導(總指揮)報告,根據掌握的事故情況,符合預案啟動條件的,由總指揮下令立即啟動預案;不符合預案啟動條件的,如認為有必要的也可下令啟動預案。預案一旦啟動,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預案》開展救援工作。事故發生地原有的救援力量由區指揮部統一調度指揮,一般情況下原專業救援組應加入到相應的區級專業救援組中。
3、當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危險化學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導致嚴重后果的,應立即請求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給予支援。原有救援人員配合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行動。
(二)報告
各成員單位以最短的時間快速趕赴現場,并立即向指揮部報告。已經參與救援工作的成員單位在現場指揮部成立后立即向指揮部匯報現場情況。
(三)現場指揮與控制
1、組建專業救援組
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組建各專業救援組,指揮救援工作。
2、現場工作區域劃分
指揮部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危害范圍、危害程度與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的位置以及氣象條件等進行數據分析后,把現場工作區域劃分為事故中心區域、事故波及區域和事故可能影響區域,便于救援工作的開展。
3、應急救援
各成員單位應按照本單位制定的預案立即組織開展救援工作,指揮專業救援組進行救援行動。各專業救援組應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聽取指導意見。
針對事故不同類型,在確保救援人員安全的基礎上,采取不同的處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滅火、點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冷卻、泄壓、轉移、收集等。
六、現場恢復和事故調查
(一)現場恢復
事故得到控制后,環境保護組會同有關專家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報指揮部同意后實施。一般由環境保護組和專家咨詢組指導搶險救援組進行現場清潔、凈化等工作。
由區環境保護局負責對現場進行連續監測。
根據環保部門的監測情況,事故現場危害消除后,由指揮部宣布事故現場恢復正常。
(二)事故調查處理
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由市政府開展事故調查工作的,應積極予以配合。
七、經費開支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所需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專項工作經費由同級財政列入預算;區財政應保證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專項經費的落實。
危險化學品單位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八、附則
(一)本預案管理單位為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本預案作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點預案,區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及自身職能制定相應預案,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則同時啟動。
(三)發生特大安全事故時,本預案與《杭州市蕭山區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一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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