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報、漏報、瞞報繳費工資基數,部分單位和個人拒不參保,少數地方政策執行不嚴……針對目前社會保險征繳中的問題,日前省政府發布通知,要求各地以貫徹新勞動合同法為契機,加強社保費征收,對拒不參保及欠費大戶將予以曝光。
省政府在《關于進一步做好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的通知》中明確,各地要在今年第一季度前,對本地用人單位參保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重點檢查外資企業、民營企業,特別是使用外來工相對集中的餐飲、服務、礦山、建筑等企業參保情況。
從今年起,全省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核定年度統一調整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通知指出,除政策規定外,同一繳費個人只能申報1個繳費工資基數,各險種參保人數必須一致。
另外,通知規定,項目施工周期短、作業人員流動性大的建筑業等企業參加工傷保險,可按項目年度工程造價中人工成本費用計算繳費工資基數。工程周期不足1年的,按全部人工成本費用計算繳費工資基數。
根據通知,勞動保障部門對經催辦仍不按時申報的用人單位,可按其上次繳費額的110%核定應繳費額。對拒不參保以及欠費大戶將通過新聞媒體進行曝光,并記入用人單位守法誠信檔案。
通知特別強調,安全生產監督和建設部門在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筑施工許可證》時應查驗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尤其加強對建筑、交通、礦山、危化、民爆等高風險行業企業的管理,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不得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建筑施工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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