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丈夫在工地做焊工時被燒傷,公司以我丈夫是臨時工和違規作業為由拒絕承認是工傷,不能享受工傷待遇。請問,違章作業負傷是否享受工傷待遇?
安徽廬江 張萍
答:受聘或受雇于企業、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個體工商戶的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認定為工傷。不論企業及單位性質如何,用工屬哪種形式,用工期限長短,勞動者身份高低以及有無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在工作中受傷均屬工傷認定范圍。
勞動者(包括臨時工、農民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為工作原因即使違反工作規范要求(除故意自殘或違法犯罪外)導致身體受到傷害致殘或死亡的,不論自身有無過錯,均應認定為工傷,工傷者應當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對用人單位適用工傷補償的無過錯責任原則,如果用人單位違法用工,不交納工傷保險費的,則由用人單位承擔給付工傷職工相應保險待遇的責任。
上海市潤華律師事務所 丁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