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過與現場(1)
1999年12月9日,湖南省某雙氧水廠剛剛完成了生產系統檢修,于11時40分開車生產。12時10分,雙氧水車間氫氣過濾器忽然冒出黑煙。經查是氫化釜內的觸媒發生燃燒,當即該車間停車待修。
這邊檢修尚未開始,遠離此處30m之外的氧氣充裝站于15時25分突然發生爆炸。正在作業的2名工人均被燒傷,其中許某的胸腹燒傷面積達49%以上。
充氧站的主要任務是把工廠生產出來的氧氣經過壓氧機抽吸、升壓裝入高壓氣瓶中,然后向外出售或自用。出事后現場一片狼藉,1#壓氧機分離瓶被炸開;從分離瓶出口到1#充氧線左、右操作閥、壓力表、安全放空閥等全被炸爛了;長21m高壓銅管炸開7處,斷口呈高溫熔化狀;現場的墻上有火焰噴燒的痕跡;距壓氧機分離瓶爆炸處6m的正面白墻下方還有一大灘”來歷不明”的水……。
根據當時現場附近人員的講述,他們聽到了2次爆炸聲,間隔的時間很短,先是充氧室,然后是壓氧機房;還看到爆炸時的紅火光;首先從外面趕到現場的人,還注意到出事后的室內彌漫著“白霧”。
當時誰也沒想過,發生在不同生產系統的這2次爆炸之間有什么聯系。
兩組意見正相反(2)
事故發生后,該廠先后來了2個事故調查組,面對同一個事故和完全相同的現場,得出2個完全相反的結論。
12月10日來廠調查組(以下簡稱“甲組”)一致認定,事故是“違章超壓運行”所造成的“物理性爆炸”。他們要求工廠迅速恢復生產,“考慮到設備陳舊,工廠應適當降低系統壓力”。
12月11日來廠的另一個調查組(以下簡稱“乙組”)卻提出:這很可能是一次“化學性爆炸”。工廠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開車準備工作,著手查清事故的真正原因,排除隱患。
甲組的理由,爆炸發生在壓氧機分離瓶出口處到1#充氧閥之間。這正是工人操作部位,也是系統壓力最高、承壓能力較薄弱處。這里的操作人員曾有過超壓充裝,提高裝瓶速度的做法。甲組的意見,得到工廠上下絕大多數人的認同。
乙組的理由,充氧管線內的運行介質應是99%以上的氧氣。氧是氧化劑,完全不同于氫氣、甲烷、石油液化氣等可燃性氣體,它的超壓爆炸是不會起火燃燒的,除非這其中混入了可燃物質。再說超壓爆炸在一個完全相通的容器或系統里,一旦有了排放口,壓力得到釋放,爆炸就會停止。不可能像這樣在一根完全相通的高壓銅管上一連炸出7個獨立的大洞。
甲組認為,工廠出示的當天電解車間當班操作分析記錄明明白白地寫著:送氣時間11時40分,氧氣純度99.0%,氫氣純度99.07%。一連3h記錄的數據完全一致。報表有分析人員簽名,而且還有當班調度員、電解操作員姓名。報表填寫格式完全符合規范。該廠具備了對氣體純度分析監測裝置,有詳細制度,而且安排專人定時測定。出事當班分析記錄完整無缺。氣體純度完全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
乙組根據出事當班調度員反映,充氧站原來是抽吸大氧氣囊的氣體(來自空分制氧車間),在15時20分,轉換抽吸小氧氣囊的氣體(來自電解水車間)。轉換之后5min,爆炸就發生了。所以乙組仍提出了對充裝的氧氣純度的懷疑。
該雙氧水廠氫氣、氧氣主要流程圖見圖1。
圖1 某雙氧水廠氫氣、氧氣主要流程圖
無聲之處勝有聲(3)
當乙組得知,出事后系統尚未進行放空置換,仍然保持著事故之前的原狀,于是要求工廠對系統各個部位氣體重新取樣分析。
工廠在分析氣樣時,出現異常的爆炸。氣體取樣瓶炸得粉碎,險些傷人。這引起所有在場人員的警覺。工廠根據乙組的提議,終止廠內所有人員的工作,全部撤離廠區;取樣氣體分別送往附近2個化工企業做分析。
2個廠分析結果誤差很小,故取其均值列數據如表1:
表1 氣樣分析結果
氧氣瓶號碼 |
氧氣純度 |
氣源 |
948312 292727 451502 713349 561142 334187 |
98.5% 97.5% 94.2% 82.1% 82.0% 80.9% |
大氣囊 大氣囊 大氣囊、小氣囊 小氣囊 小氣囊 小氣囊 |
小氣囊的剩余氧氣純度70.6%;
氧氣柜氧氣純度70.0%;
氫氣柜氣樣氫氣純度88.0%。
這一串看來十分枯燥的數字,卻勝過了辯論的千言萬語。誰也不用再說什么,大家心底透亮:眼下的全廠和該廠所在的整個鎮區已千鈞一發。生產區4個300m3的貯氣柜,數十支高壓氣瓶……,全部充滿了十分危險的爆炸性混合氣體。一下敲打、一點火花、一次快速的閥門開閉……,都會引起驚天動地的大爆炸!
所謂工人超壓運行,完全是冤枉。爆炸就發生在他們打開閥門的那一瞬間。爆炸后室內的“白霧”,白墻下方“來歷不明”的大灘水,這都是氫、氧混合大爆炸的產物! (趙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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