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經過
1991年8月9日上午9時左右,在二加壓站由站長姜笑明、班長康有貴、串班工王柏賀、外部工王慶羽倒翻板,由于處理時間較長,三人又未戴面具,先后發生了康有貴、王柏賀、王慶羽煤氣中毒反應。事后由在現場的車間主任劉振環組織下,匯報調度室要救護車,將三人送鐵東醫院坐氧倉,經勞研所定為一氧化碳中毒(接觸反應)。
2.事故原因
(1)違章作業,三人未戴面具參加帶煤氣作業是事故主要原因。
(2)車間安全管理有漏洞,帶煤氣作業不做安全交底及措施落實。
(3)設備本身與操作環境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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