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概況及經過
河南省平頂山礦務局五礦于1958年12月31日簡易投產,設計年產量120萬噸,屬于高沼氣和具有煤塵極易爆炸危險的礦井。由于采掘關系緊張,安全技措大量欠賬,被煤炭部定為重點失調礦井。長期產量未達到設計能力,建礦23年來共生產原煤1914萬噸,平均年產僅83.2萬噸。
1981年12月24日11時左右,戊O-226回風巷裝煤機電纜被礦車擠壞,造成斷電停風。隊長張某某指派電工李某某3次處理未能排除障礙。14時20分,掘進頭瓦斯積聚濃度達4%,瓦檢員通知撤人,李某某不顧裝煤氣操作線頭裸露搭接匆忙離開現場,留下后患。調度員通知通風隊工人(做技術工作的)劉某某制定排放瓦斯措施。劉某某制定措施后,不經報批,而和人下象棋,貽誤時機。在未排除積聚瓦斯的情況下,17時左右,盲目向掘進頭送電,使裸露搭接的線頭出現火花,引起瓦斯燃燒爆炸,進而引起煤塵傳導爆炸。這次事故共死亡133人,重傷8人,輕傷22人,破壞巷道2673米,損壞電器設備127臺,電力電纜8367米,通風設施24處,使全礦停產25天,經濟損失360多萬元,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2)請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
直接原因
①戊O-226回風巷礦車將掘進頭處裝煤機的七芯電纜擠壞,發生漏電接地,停電停風,造成巷道瓦斯積聚超限。
②在未排除巷道積聚瓦斯的情況下,盲目送電,因裝煤機電纜操縱線鋼絲裸露,形成短路,以致產生電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③爆炸波揚起巷內沉積煤塵,傳導煤塵爆炸。
主要原因
①該礦長期忽視安全生產、違反《煤礦安全規程》,違章違紀現象十分嚴重。
②該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對煤炭部下達的5個安全指令一個也沒有得到認真貫徹落實,礦領導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熟視無睹,安全管理非常混亂。
③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專業培訓,無證上崗,缺乏專業技術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