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醫療與服務工作一直是工傷保險制度管理與服務工作中的一個難點,因為它牽扯到社保管理部門、約定醫療單位、參保職工和用人單位四方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在工傷治療過程中,不僅要維護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也要狠剎在醫療中的不正之風。
深 圳
加強定點醫院管理,嚴把檢查、購藥、轉院關
深圳社保局在工傷醫療工作中,首先是加強定點醫院管理。經辦機構與定點醫院簽訂醫療服務協議,規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重點考核醫院醫療救治水平和服務質量。除日常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每年組織經辦機構和有關專家對定點醫院進行工傷治療綜合年度考核,年檢不合格的取消其工傷定點醫院資格。其次是嚴格把好搭車檢查、搭車購藥、轉診轉院關。對每月需要報費的工傷人員要求提供住院費用票據、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復印件和費用一日清單。是門診治療的要求其提供診斷證明、門診費用票據、門診病歷、復式處方及檢查單。對病歷中未出現的用藥、檢查費用一律扣除。對需要轉院的由定點醫院主治醫生提出意見,經企業和醫院同意后,報經辦機構審批后方可轉院,否則費用不予報銷,這樣就較好地遏制了醫療費用的不合理支出。截至2004年初,全市共受理各類工傷報費人員326名,約197.68萬元。通過嚴格審核,層層把關,共為符合條件的302名工傷職工支付工傷保險待遇166.06萬元,審理出不符合條件的報費人員24名,約31.62萬元,杜絕了工傷保險基金的流失,同時也規范了醫院和參保單位的業務管理。三是把好工傷醫療期限。深圳市要求所有報費的企業必須提供《工傷職工醫療終結表》,此表由工傷定點醫院根據工傷職工傷情填寫工傷醫療期,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
洛 陽
建立工傷檔案,加強工傷醫療管理
洛陽市社保部門在工傷醫療工作中做到三個“加強”。
一是加強工傷職工管理。從接收工傷申報開始,就注意收集工傷職工的有關信息和基礎資料。為每個工傷職工建立了一個工傷社會保險號,一份工傷檔案,一張工傷待遇支付明細卡,詳細記載工傷職工的單位、工種、身份證號、受傷時間、受傷地點、受傷原因、受傷部位、傷害程度、傷殘等級、待遇標準和支付時間等。工傷職工的所有信息資料裝入檔案,交檔案庫統一管理。
二是加強工傷醫療管理。首先,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城區分布和科別分類,確定了13家工傷保險醫療合同醫院,1家工傷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與洛陽市第四人民醫院合辦了工傷醫療康復中心。其次,以協議的形式對合同醫院實施管理。如工傷職工入合同醫院治療,費用先掛賬后結算,合同醫院必須按工傷醫療規定的范圍用藥,超標準收費或為個人開具非工傷用藥不予結算等都納入協議內容。第三,成立了洛陽市工傷醫療專家組,由專家組處理重大疑難工傷醫療問題。工傷醫療管理難是個普遍問題,有的工傷職工在本市完全能夠治療康復,但堅持要去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治療。還有的工傷職工目前已無治愈希望,其家屬仍抱著有病亂投醫的思想,堅持要求外出繼續治療,如不滿足其要求就到經辦機構鬧。個別工傷人員小病大養,符合出院條件拒不出院等,給經辦機構的醫療管理帶來一定難度。專家組成立后,對一些特殊檢查、特殊用藥、特殊治療以及轉院轉診等疑難問題,進行集體會診,提出處理意見,從而有效地杜絕了“鬧工傷醫療”現象的發生。
三是加強待遇支付管理,嚴格把好兩關。即:在待遇支付時,嚴格審查工傷申報表、工傷認定書、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傷殘等級審批表等手續是否齊全,把好待遇資格審查關;在工傷醫療費報銷時,由醫療費審核小組嚴格審查病歷、用藥明細、收費標準,把好支付標準關。對自購藥品、非工傷用藥、超標準收費,一律不予報銷。
南 昌
嚴把殘疾輔助器具關
南昌市原來的殘疾輔助器具裝配工作為開放式管理,在規定標準內傷殘者可隨意到各地裝配任何品種的殘輔器具。幾年下來發現整個殘疾輔助器具市場混亂無序,一些傷殘職工花了較高的價錢在外地裝配了劣質產品;有的裝配了美容假肢,卻開具功能性假肢價格的發票來報銷;有的被廠家搭車銷售了金戒指、皮鞋;更有甚者,根本沒有裝配假肢,僅僅購買一張發票,來套取殘疾器具費用,從而造成了工傷保險基金的流失。鑒于這種情況,南昌市社保部門決定對殘疾器具裝配實行協議管理,在產品質量、產品價格、訓練指導,跟蹤服務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每一位裝配者在使用后按要求填寫《假肢裝配信息反饋單》,只有患者簽署“滿意”意見時才支付裝配費用,較好地滿足了傷殘職工的需要,促進了殘輔器具定點裝配單位的服務質量,規范了殘輔器具的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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