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寧河供電有限公司,屬縣級股份制供電企業(躉售),由天津市電力公司控股。變電站位于天津市寧河縣七里海鎮,系無人值班變電站,自2005年4月26日起全部兩臺主變壓器及10kV系統停運,僅利用此變電站母線轉供35kV負荷。接線方式為單母線分段。
事故經過:2006年6月10日7:30,變電操作隊人員楊××接到寧河供電有限公司調度命令(下令人:陳××),處理任鳳站312-2刀閘B相觸頭過熱緊急缺陷。操作隊人員楊××、曹××按照操作票完成停電及安全措施操作后,7:52向調度回令,8:00楊××下令許可開始工作,檢修人員開始處理缺陷。搶修工作票負責人李××,工作班成員劉××、張××。
此時,操作隊隊長呂××安排操作隊人員曹××和靳××對其它運行設備進行巡視。當巡視到311-4刀閘時,發現311-4刀閘觸頭也有過熱現象,就與調度聯系,建議將此缺陷一并處理。經調度同意后,由陳××下令將311單元設備停下,做好處缺準備。操作人員楊××、曹××將311單元設備停下,做好安全措施后,于9:22向調度回令,9:24,楊下令許可開始工作。
呂××見各項安全措施均已做完,就安排靳××和其本人在311開關上粘貼試溫蠟片,靳××作業,呂××負責監護。據監護人呂××口述,約9:30,當兩人抬著一架人字型木梯(2米長)走到311開關時,呂發現蠟片沒帶,蠟片放在312開關處,就對靳××說:“你等會兒,我取蠟片去!彼旆瞪砣ト∠炂攨畏祷貋碜叩311單元和312單元之間時,聽到“啊”的一聲,馬上跑過去,發現靳已躺在地上,呂和在場的其他人員立即對靳進行心肺復蘇搶救,同時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醫務人員于9:50分趕到后,檢查靳已無生命體征,經醫務人員確認搶救無效死亡。
經現場勘察,死者靳××右后腦處有破裂傷口,有大量出血,311開關混凝土基礎右角處有血跡,人字型木梯倒在311開關旁邊,安全帽脫離死者,滾落在地上。初步判斷,死者靳××在無人監護的情況下,獨自登梯,身體失穩后從一米多高處跌落,安全帽脫落,右后腦撞擊311開關基礎右角處,導致腦顱損傷并伴有失血死亡。
暴露問題:
1、靳××在無人監護和扶守的情況下,私自登梯作業導致高摔,且未正確佩戴安全帽,是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
2、作業現場監護人呂××,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靳××安全帽佩戴不合格這一違章行為,對事故負有次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