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簡介
1996年9月21日,安徽省全椒縣某道路施工單位發生一起觸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二、事故發生經過
1996年9月21日晚9:40分左右,安徽省全椒縣某施工單位的一名職工張某下班后提水桶到鍋爐處去打水沖澡,因嫌人多排隊,水龍頭放水太慢就私自到抽水泵處準備用水泵直接往桶里抽水,當張某用右手去開啟水泵電源開關時,由于光線昏暗,閘刀盒開關下部無防護蓋,右手觸摸到裸露的線頭上,當場觸電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
1、技術方面
(1)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的規定,施工現場所有的閘刀盒要完整無缺,要配有開關箱,實行“一閘一箱”,并上鎖有專人管理。但是該單位現場的閘刀開關一無開關箱,二不完整,三無專人管理。任何人要抽水都可以隨意推上開關取水。
(2)按照規范要求,抽水房的燈光設置要明亮,但該現場卻沒有燈光照明,一片昏暗,看不清閘刀開關是否完整。
2、管理方面
(1)該工地沒有制定“抽水管理規定”現場用電混亂,未實行“一閘一箱”制度,閘刀開關露天設置,防護蓋不完整,也無燈光照明,線頭裸露,埋下隱患。
(2)電工缺乏日常監督檢查和維修,管理人員對隱患視而不見,用電隱患未能及時發現和糾正。
(3)職工張某安全意識淡薄,麻痹大意,違反勞動紀律,不認真觀察閘刀開關是否完整,盲目去推閘刀,導致觸電死亡。
四、事故結論與教訓
1、事故主要原因
本次事故是由于施工現場臨時用電不規范,抽水閘刀開關有缺陷,無照明燈光,張某違反勞動紀律,私自抽水觸摸到裸露線頭導致觸電死亡,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2、事故性質
本次事故屬責任事故,現場臨時用電管理混亂,隱患未能及時解決。
3、主要責任
(1)職工張某私自到水泵處準備抽水,在無燈光照明的情況下,不注意觀察,麻痹大意,冒然用手去推開關,導致觸電死亡,應負直接責任。
(2)項目負責人不按用電規范制訂管理規定,對電氣開關不符合要求又沒有提出整改意見,現場管理失控導致觸電事故發生,應負全面管理不到位的責任。
(3)該項目的專業電工人員對臨時用電不檢查,不整改,對明顯存在的隱患不立即糾正,應負一定的責任。
五、事故的預防對策
1、項目負責人不能只重視生產第一線的安全問題,還要重視職工生活區的安全用電及生活問題。對臨時用電不編制管理方案,電氣安裝有錯誤,夜間照明不具備,都說明了該項目負責人不懂電氣使用規范。
2、專職電工要有高度責任心,要對項目的各種臨時用電勤檢查,勤維修,勤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3、項目部的每一個職工都要遵守勞動紀律,學習安全用電知識,發現電氣隱患,立即報告項目負責人或專業電工,不了解電器的,決不碰觸,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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