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
1.2004年某月,某陶瓷企業某檢坯工(女)在機器操作中突然暈倒,失去知覺,在旁邊的另一個檢坯工跑過來想扶住她,結果有電擊麻痹感覺,女工被送往醫院后搶救無效身亡。事后經檢查,女工系觸電身亡,腳趾處有觸電的痕跡。推測死者在事故發生時穿一雙塑料拖鞋,大腳趾碰到了用電控制箱底邊的外殼上,用電控制箱外殼沒有保護接地,周圍地面也很潮濕,控制箱內部絕緣破損發生漏電,使設備外殼帶電,導致人身觸電。
2.2006年某月,某廠工人在釉水池中接觸了漏電的潛水泵觸電身亡,另一名工人發現他倒在釉水池設備旁邊,伸手施救,也觸電身亡。經現場檢查測試,發現潛水泵內部絕緣破損發生一相線碰外殼,測得釉水池中水面對地面的電壓達到202V,潛水泵電源沒有裝設剩余電流保護裝置,人員進入釉水池沒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導致觸電死亡。另一名工人因缺乏電氣安全防護知識,盲目施救導致觸電死亡。
3.2005年某月,某廠兩個電工到現場修理電動機,雖然斷開了總開關(在另一個較遠車間內),卻沒有關閉現場的分開關便開始修理工作,中途一位電工因事離開,第二天早上發現另一位電工在現場觸電身亡。經檢查,總開關在合閘狀態,現場三根導線頭裸露在外,地上潮濕,電工腳穿拖鞋,導致觸電死亡。
4.2006年某月,某施工人員在10kV線路桿塔上工作,因用戶返送電導致觸電身亡。經檢查,該施工人員在工作前,已斷開10kV線路首端開關,但沒有斷開附近用電變壓器的高壓跌落熔絲,同時在工作地點掛接地線時只掛了二相,沒有掛三相,而且接頭松動,接觸不好。而附近某施工企業的自備柴油發電機沒有按要求裝設雙向切換開關,當10kV線路停電后,該用戶開啟自備柴油發電機,因操作不當,通過施工變壓器低壓側向10kV側線路返送電。而施工人員的三相接地短路線也沒有接好,起不到保護作用,致使線路工發生人身觸電死亡。
二、原因分析
根據上面的幾起案例及用電安全隱患排查分析總結,發生人身觸電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下面幾個方面:
1.違反《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工作前沒有認真做好安全用電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2.違反用電現場安全防護要求。涉電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沒有按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工作中著裝不符合防護要求,企業的安全防護用品配備不齊全;
3.電氣設備保護裝置不健全。電氣設備外殼沒有安裝保護接地裝置,用電設備沒有裝設剩余電流保護裝置;
4.用戶自備發電電源沒有裝設雙向切換裝置;
5.工作人員安全意識薄弱,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缺乏安全用電知識和觸電急救知識;
6.現場環境潮濕,用電設備陳舊,缺乏電氣設備缺陷檢修制度,設備存在絕緣缺陷沒有及時維修。
三、預防措施
電力是一項技術密集、操作要求嚴格、規程制度健全的行業。預防農電人身觸電事故發生,必須以人為本,增強用戶的用電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意識,自覺遵循電力使用的客觀規律,做到科學用電,安全用電。
1.要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規定,使用電氣設備時,必須實施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對10kV及以下的農電用電人員來說主要要求是:
(1)要按計劃實施工作步驟,工作前應填寫工作票或工作任務單,并制訂安全措施,嚴格工作許可制度;
(2)工作時,現場至少要有2個人,1人操作,1人執行監護,并嚴格監護制度;
(3)檢修設備時執行停電操作,應把各環節的電源都斷開,要求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斷開開關和閘刀。停電拉閘操作應按照“斷路器(開關)—負載側刀閘—電源側刀閘”的順序依次進行,送電合閘操作應按上述相反的順序進行。在倒閘操作時,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嚴禁帶負荷拉合刀閘。對變壓器和電壓互感器的檢修,應從高低壓側兩方面斷開電源,并取下高低壓熔絲;在車間電氣設備上檢修,應斷開開關和閘刀,如果開關離檢修現場較遠,則必須采取措施(如把開關鎖住,掛警告牌或派人看守),防止其他人員誤合閘。同時,斷開總開關后還要斷開現場開關;
(4)驗電、掛接地線。驗電應使用電壓等級相符且合格的接觸式驗電器。當驗明檢修設備確無電壓后,應立即將檢修設備接地并三相短路,防止工作中突然來電,這是保證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唯一安全措施,因此三相接地必須可靠良好。三相接地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應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使用截面積大于25mm2并有透明護套的多股軟銅線作成套接地線;
(5)懸掛標示牌,在斷開的斷路器、刀閘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6)嚴禁約時停送電。
2.嚴格執行各項電力安全規程規范中的安全防護規定。
(1)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份)第31條、32條對工作人員的下列著裝規定:工作人員的工作服和袖口必須扣好,防止被轉動的機器絞住。禁止戴圍巾和穿長衣服,工作服禁止使用尼龍、化纖或棉化纖混紡的衣料制做,以防工作服遭火燃燒加重燒傷程度。工作人員進入生產現場禁止穿拖鞋、涼鞋,女工作人員禁止穿裙子、穿高跟鞋。辮子、長發必須盤在工作帽內。接觸高溫物體的工作時,應戴手套和穿專用的防護工作服。任何人進入生產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潮濕的地方進行工作,必須站在干燥的木板或絕緣墊上或穿橡膠絕緣鞋。
(2)要嚴格執行《用電安全導則》(GB/T13869-92)第5.3條規定:電工作業人員在進行電工作業時應按規定使用經定期檢查或試驗合格的電工用個體防護用品(絕緣靴、絕緣鞋、絕緣手套、驗電筆、絕緣棒、安全帶、安全帽、絕緣工具等)。
工作服、電工個體防護用品是電工在工作中預防人身觸電的不可缺少的安全用品,必須正確使用。各企業的領導要關愛職工生命,為職工配齊工作服和電工個體防護用品。
3.為了防止電氣設備因絕緣破損或其他原因使外殼帶電觸及人身,必須把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接地,稱保護接地,可以減少人體的接觸電壓,保護人身安全。《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一般末級剩余電流保護器的額定剩余動作電流如下:
(1)家用電器、固定安裝電器、移動式電器及臨時用電設備≤30mA。手持式電動器具一般場所10mA,特別潮濕場所≤6mA。末級保護的剩余電流保護器分斷時間,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時為0.2s,2倍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時為0.1s,5倍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時為0.04s。
(2)安裝剩余電流保護器的用電器及線路絕緣電阻應滿足平時的漏電電流小于剩余電流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的50%。
(3)安裝剩余電流保護器場所應防潮、防塵、防振動、防強電流和電磁元件的干擾。
5.防止用電企業的自備發電裝置向系統返送電,《用電安全導則》(GB/T138769-92)第4.28條規定:用電單位的自備發電裝置應采取與供電電網隔離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電網。
《農村安全用電規程》(DL493-2001)第5.35條規定:凡有自備電源或備用電源的用戶,在投入運行前要向電力部門提出申請,并簽訂協議,必須裝設在電網停電時防止向電網返送電的安全裝置(如聯鎖、閉鎖裝置等)。
用戶自備電源向系統返送電,發生人身觸電事故已有多起,所以用戶的自備電源和電網電源之間必須正確裝設切換裝置和可靠的聯鎖裝置,確保在任何情況下,自備電源均無法向電網返送電。自備電源和電網電源必須采用“先斷后通”的切換方式,用戶擁有兩臺以上自備發電機電源時,應實行“內部多臺并車,一點切換”的方式。其接線方式,操作規程應符合電力行業的規程要求,并經電力部門審批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當需要進行低壓帶電作業時,《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第8.11.2條規定:應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其外裸的導電部分應采取絕緣包扎。工作時應穿絕緣鞋和全棉長袖工作服,并戴手套、安全帽和護目眼鏡,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進行。嚴禁使用搓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等工具。同時《用電安全導則》(GB/T13869-92)第5.12.3條規定:應使用電工用個體防護用品,并有專人負責監護。
7《.用電安全導則》(GB/T13869-92)就電工作業人員的素質和用電設備的管理及現場環境有如下的規定:
(1)5.1條電工作業人員經醫師鑒定沒有妨礙電工作業的病癥,并應具備用電安全,觸電急救的專業技術知識及實踐經驗;
(2)5.2條電工作業人員經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后,才能從事電工作業,禁止非電工作業人員從事任何電工作業;
(3)4.8條用電設備和電氣線路的周圍應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間。電氣裝置的附近不應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禁止在線路上放置和懸掛物品;
(4)5.6條電氣裝置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驗和試驗,禁止安全性能不合格的電氣裝置投入使用。
8.電力部門應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用戶的用電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宣傳。
各用電企業應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要求從事電氣工作的人員取得相應的電工從業許可證,以提高職工的素質。
上一篇:山東某化工廠觸電事故案例分析
下一篇:一起二次線觸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