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過
2005年8月1日,某設備安裝公司蔡某與胡某在某酒店室內安裝改造工程進行電源布線作業。下午2時,在吊頂上布線作業的蔡某因用手電筒照明作業環境亮度不夠,即要求在地面配合作業的胡某把走道光帶電源送上去,可以增加其吊頂上作業環境亮度。胡某因不清楚開關箱內哪一只是控制走道光帶的電源開關,只得逐一閉合開關箱內的所有開關,結果將蔡某正在作業的線路也接通了電源,當走道光帶亮后,蔡某也隨即發生觸電事故,蔡某觸電后被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
胡某在不了解用電線路系統的情況下,盲目送電,造成正在作業的電氣線路帶電而引發觸電事故。
事故間接原因
現場電氣安裝負責人及電氣安裝作業人員無證上崗,違章操作。施工現場作業區吊頂內照明不符合施工要求。現場施工安全交底和監管不力,施工過程安全檢查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