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7月31日,河北省某場職工子弟中學校辦工廠一名焊工在作業時發生觸電事故,因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經過:
7月31日上午,某場職工子弟中學校辦工廠在生產過程中,按照工廠的工作安排,由焊工張某某(男,24歲)對室外地溝里的一處管線進行焊接。張某某進入地溝后,在拉著電焊機二次回路線往焊管上搭接時發生觸電,倒地后,將回路又壓在身下。現場人員聽到張某某的叫喊聲,急忙將他救出,送往醫院搶救,但因搶救無效不幸身亡。
事故分析:
事故發生后,在調查中發現,張某某在雨后有積水的地溝內作業,腳上穿著的是塑料底布鞋,手上帶的帆布手套均已濕透。當他右手拉著電焊機回路線往鋼管上搭接時,裸露的線頭觸到戴手套的左手掌上,使電流在回線——人體——手把線(以放在地上)之間形成回路,電流通過心臟,被電擊倒。觸電倒下后,在積水的地溝內,人體成了良好的導體,電流使其心臟不能再起壓送血液的作用,導致血液循環停止造成死亡。因此,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缺乏安全用電知識,以及未按規定穿緣鞋、帶絕緣手套,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事故教訓與防范措施:
電焊機輸出電源與普通照明、動力用電源,具有很大的差別,可以說有本質的不同。焊機輸出電源的電壓與輸出電流之間存在一個徒降的外特性關系,即在焊接引弧時,輸出的電壓即空載電壓較高,而電流較小;當電弧燃燒穩定時,輸出電壓迅速降低,而電流急劇增大。也就是說,在焊接條件形成時,輸出的電源是低電壓高電流,輸出電壓與輸出電流成反比關系,輸出電壓的大小是由電弧長度(即負載電阻)決定的,電弧長輸出電壓就高,電弧短輸出電壓就低;焊條與焊件相碰短路時,電壓趨于零,而電流最大。日常用的照明或動力用電源輸出的特性是水平外特性,即不論輸出的電流大或小,輸出電壓基本上不變。也就是說,焊機“空載電壓”與照明動力用的“普通電壓”雖然數值相同,但對人體的害處程度是完全不同的。在這起事故中,張某某就是受到70mA電流電擊,導致血液循環停止而死亡。
這起事故的發生,也與張某某作業時麻痹大意、忽視安全和違章作業有直接關系。按照焊工操作規定,作業前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操作時必須戴好防護眼罩和面罩,仰面焊接時應扣緊衣領,扎緊袖口,戴好防火帽;在潮濕的地方或雨天作業,要穿好膠鞋,做好防護措施。而張某某在地溝作業時,穿的是布鞋,戴的是帆布手套,明顯不符合規定,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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