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故經過
2001-04-20,某局安裝公司檢修班班長安排工作負責人李×帶領趙×去朝陽臺區處理配變滲油缺陷,未辦理工作票。上午10:20,兩人來到臺架旁斷開跌落熔斷器(高壓線上側裝有隔離開關)后,李×就在下邊監護,趙×登上臺架對高壓側A相套管進行滲油處理,這時趙×的熟人路過此地,趙×舉扳手與之打招呼,觸碰A相令克上端直接放電,致使從臺架上摔下,經現場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趙×在臺架上工作時,自我保護意識差,思想麻痹,注意力不集中,違反《安規》(電力線路部分)第126條作業人員活動范圍及其所攜帶的工具、材料等與帶電導線(10 kV電壓等級)的最小安全距離不得小于0.7 m的規定,造成直接與帶電部位接觸,是發生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 工作班人員圖省事、怕麻煩,違反《安規》第121條“在配電變壓器臺(架、室)上進行工作,不論線路已否停電,必須先拉開低壓刀閘[不包括低壓熔斷器(保險)],后拉開高壓隔離開關(刀閘)或跌落熔斷器(保險),在停電的高壓引線上接地……”的規定,只斷開了跌落熔斷器,未斷開上側高壓隔離開關,是發生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 工作負責人李×違反《安規》第120條“配電變壓器臺(架、室)停電檢修時,應辦理第一種工作票……”的規定,未辦理工作票,未對趙×說明注意事項和帶電部位是發生這次事故的又一主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1) 維護和作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安規》,嚴格執行《安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克服圖省事,怕麻煩及松懈麻痹思想,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2) 各施工和維護單位在臺架或其它帶電線路相鄰、交叉的線路上工作時,必須嚴格執行《安規》的各項規定,開好班前會,做好危險點的預防和控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加強監護,集中精力,注意與帶電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 因現在配電柜內大多安裝有電容器,因此,進行配電變壓器臺(架、室)工作時,按規定順序斷開各側開關、跌落熔斷器、刀閘,掛接地線后,還應斷開電容器電源,將電容器放電接地后,才能進行工作。
上一篇:違章操作造成觸電死亡事故
下一篇:疏忽檢查 損壞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