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3日,禪城區某服飾廠內發生一起觸電死亡事故。某裝飾工程施工隊承包了該公司的廠房照明安裝工程。該施工隊在安排車間內18盞燈移位安裝作業時,認為這項工作簡單量小,便派郭某一人完成。在施工過程中,郭某一直違規帶電工作,在進行火線接駁時,其左手食指不小心觸碰到火線的接頭。由于他當時是穿著短褲直接坐在鐵質冷氣管道上,對身體沒有進行絕緣保護,導致電流從食指流入,經肢體、冷氣管道鐵皮進入大地形成回流電路,致使郭某被電擊死亡。
點評:
郭某安全生產意識淡薄,無電工特種作業資質,嚴重違規帶電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同時,該工程隊負責人梁某疏于對工程的安全管理,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施工隊擅自安排不具備作業資質的人員進行電力施工,且該工程隊之前設計安裝的該車間照明電路均未設置安裝漏電保護開關,以致發生觸電意外時不能及時跳閘斷電保護,施工設計存在嚴重缺陷,這些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電工、焊工、登高架設等是屬于特種作業,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和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相應工作。從近幾年的觸電事故來看,觸電事故傷亡人員多數為青年和中年,且已有幾年工齡,發生觸電事故很大原因是放松了安全警惕,不再如初學時那么小心謹慎。
為防范類似事故的發生,企業要加強用電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規程和制度,對各種電氣設備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查,如發現絕緣損壞、漏電和其他故障,應及時處理;對不能修復的設備,不可使用其帶“病”進行;作業人員使用、維護、檢修電氣設備,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作業過程中盡量不進行帶電作業,特別在危險場所(如高溫、潮濕地點),嚴禁帶電工作,必須帶電工作時,應使用各種安全防護工具,如使用絕緣棒、絕緣鉗和必要的儀表,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等,并設專人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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