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8月26日下午5時,山東省某縣石油公司加油站電工劉某某在修理汽油加油機時,可燃氣體瞬間發生爆炸,引進管道管溝及地下罐室,炸毀90號汽油罐一個,同時引爆一輛正在卸汽油的東風油罐車,并有三個油罐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事故發生后,經過40多分鐘激戰方將大火撲滅。據初步統計:這起油罐大火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3余萬元。
事故分析:
1、修理加油機時,無視安全操作規程,在沒有將電源切斷的情況下便 進行檢查修理工作,致使防爆接觸器產生火花引燃油蒸氣。
2、管道溝未用干沙填實是造成油蒸氣積聚和火焰傳播的主要原因。
3、罐室儲油,在罐室內油蒸氣濃度很大,管溝又與罐室相通是造成油罐爆炸、火災擴大的直接原因。
編者按:加油機是加油站經營的主要設施,它的維修和保養顯得尤為重要,但必須牢記“安全第一”,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檢修,否則產生火花將帶來不可估量的惡性后果。對于這次事故電工劉某某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加油站的設施也存在諸多隱患,也是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主要原因。加油站設計規范上明確規定管溝必須用干沙填實、嚴禁罐室儲油,以防止油蒸氣的積聚。所以,及時消除隱患是防止事故發生的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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