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經過
2006年4月25日上午,某化學工業公司檢維修部的有關人員準備檢修合成氨裝置的1#電除塵器電氣系統,在可燃氣體含量超標、不符合動火條件的情況下,1名電工提議將電纜頭和悶板拆下,放在平臺上用噴燈焊接,就這樣辦理了用火票。在用火作業時,1#電除塵器發生爆炸,現場5名人員有2人摔至地面,3人摔倒在附近平臺。其中4人搶救無效死亡。
2 事故原因分析
(1)事故直接原因是有關人員嚴重違章作業,在系統不具備動火條件下卻違章動火作業,導致爆炸事故發生。
(2)企業安全管理存在嚴重漏洞,安全制度形同虛設。用火過程中監護人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實、審批用火票的有關人員不到現場檢查確認就簽發火票等,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第九條 “XXXX用火作業許可證”的辦理 (一)油田和銷售企業一級、二級和煉化企業特級、一級用火作業由用火單位填寫“中國石化用火作業許可證”,報直屬企業二級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生產部門審查合格,由主管安全生產領導簽發。第十條 用火作業安全措施 (三)各級用火審批人員應親臨現場檢查,督促用火單位落實防火措施后,方可審簽“中國石化用火作業許可證”。)
3 事故教訓
(1)嚴格執行《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中關于 “XXXX用火作業許可證”辦理的規定,“用火作業許可證” 應由主管安全生產領導簽發;用火審批人員應親臨現場檢查,督促用火單位落實防火措施后,方可審簽“用火作業許可證”。
(2)認真執行《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中關于用火作業危害識別的規定,用火作業前,應針對作業內容進行危害識別,制定相應的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
上一篇:檢修未結束提前拆盲板爆炸
下一篇:一次主冷爆炸事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