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經過及現場
1999年12月9日,湖南省某雙氧水廠剛剛完成了生產系統檢修,于11時40分開車生產。12時10分,雙氧水車間氫氣過濾器忽然冒出黑煙。經查是氫化釜內的催化劑發生燃燒,當即該車間停車待修。
這邊檢修尚未開始,遠離此處30米外的氧氣充裝站于15時25分突然發生爆炸。正在作業的2名工人均被燒傷,其中許某的胸腹燒傷面積達49%以上。
充氧站的主要任務是把工廠生產出來的氧氣經過壓氧機抽吸、升壓后裝入高壓氣瓶中,然后向外出售或自用。出事后現場一片狼藉,1#壓氧機分離瓶被炸開;從分離瓶出口到1#充氧線左、右操作閥,壓力表,安全放空閥等全被炸爛了;長21米的高壓銅管炸開7處,斷口呈高溫熔化狀;現場的墻上有火焰噴燒的痕跡;距壓氧機分離瓶爆炸處6米的正面白墻下方還有一大灘來歷不明的水……
根據當時現場附近人員的講述,他們聽到了2次爆炸聲,間隔的時間很短,先是充氧室,然后是壓氧機房,還看到爆炸時的紅光,出事后的室內彌漫著白霧,
發生在不同生產系統的這2次爆炸之間有什么聯系呢?當時誰也沒有多想。
事故發生后,該廠先后來了2個事故調查組,面對同一個事故和完全相同的事故現場,得出2個完全相反的結論。
12月10日來廠調查組(以下簡稱“甲組”)一致認定,事故是“違章超壓運行”所造成的“物理性爆炸”。他們要求工廠迅速恢復生產,“考慮設備陳舊,工廠應適當降低系統壓力”。
12月11日來廠的另一個調查組(以下簡稱“乙組”)卻提出,這很可能是一次“化學性爆炸”。工廠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開車準備工作,著手查清事故的真正原因,排除隱患。
甲組的理由,爆炸發生在壓氧機分離瓶出口處到1#充氧閥之間。這正是工人操作的部位,也是系統壓力最高、承壓能力較薄弱處。這里的操作人員曾有過超壓充裝、提高裝瓶速度的做法。甲組的意見得到工廠絕大多數人的認同。
乙組的理由,充氧管線內的運行介質應是99%以上的氧氣。氧是氧化劑,完全不同于氫氣、甲烷、石油液化氣等可燃性氣體,它的超壓爆炸是不會起火燃燒的,除非這其中混入了可燃物質。再說超壓爆炸在完全相通的容器或系統里,一旦有了排放口,壓力得到釋放,爆炸就會停止。不可能像這樣在一根完全相通的高壓銅管上一連炸出了7個獨立的大洞。
甲組認為,工廠出示的當天電解車間當班操作分析記錄明明白白地寫著:送氣時間11時40分,氧氣純度99.0%,氫氣純度99.07%,一連3小時記錄的數據完全一致。報表有分析人員的簽名,而且還有當班調度、電解操作員姓名,報表填寫格式完全符合規范。該廠具備了氣體純度分析檢測裝置,有詳細制度,而且安排專人定時測定。出事當班分析記錄完整無缺,氣體純度完全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
乙組根據出事當班調度員反映,充氧站原來是抽吸大氧氣囊的氣體(來自空分制車間),在15時20分,轉換抽吸小氧氣囊的氣體(來自電解水車間)。轉換之后5分鐘,爆炸就發生了。所以乙組仍提出了對充裝的氧氣純度的懷疑。
當乙組得知出事后系統尚未進行放空置換,仍然保持事故前的原狀,于是要求工廠對系統各個部位氣體重新取樣分析。
工廠在分析氣樣時,出現異常的爆炸。氣體取樣瓶炸得粉碎,險些傷人。這引起所有在場人員的警覺。工廠根據乙組的建議,終止廠內所有人員的工作,全部撤離廠區;取樣氣體分別送往附近兩個化工企業做分析。
2個廠分析結果誤差很小,故取其均值列數據如表8。
表8 分析結果均值
氧氣瓶號碼 |
氧氣純度 |
氣源 |
氧氣瓶號碼 |
氧氣純度 |
氣源 |
948312 |
98.5% |
大氣囊 |
713349 |
82.1% |
小氣囊 |
292727 |
97.5% |
大氣囊 |
561142 |
82.0% |
小氣囊 |
451502 |
94.2% |
大氣囊、小氣囊 |
334187 |
80.9% |
小氣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