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5年5月18日起,多次發現備用的23號爐粉倉溫度高,經多次啟運23號爐,使粉倉粉位下降,粉倉溫度曾有所下降,6月1日上午,煤粉倉溫度降至65℃。鍋爐分場分管運行工作的副主任組織檢修人員將5、6號給粉機及其下粉管堵塞處理好;16時鍋爐點火,先燒5、6號給粉機存粉,又將1~4號給粉機重新轉一次,于18時20分確認1~6號給粉機全不來粉后,將給粉機下粉擋板全部關閉,當時粉倉內溫度為89℃。降至83℃后呈穩定狀態。此時,18號爐吸風機震動大,急需停下處理,21、24號爐的爐膛結焦情況嚴重也需處理,運行副主任想盡早將23號爐投入運行,以免影響發電,于是同值長、班長等研究,決定往23號爐煤粉倉送粉,班長當時提出粉倉溫度沒下來不太合乎規定,不能送粉,并讓其回家休息。19時20分運行副主任在現場通過值長要通廠長家里電話說要進行送粉,并預計最壞情況也只是防爆門鼓開。但沒有說明煤粉倉已進行通風和班長等人提出不合乎規定等情況,廠長當時用電話詢問現場情況,并強調一定要做好幾項防止爆炸傷人的措施。19時30分,23號爐司爐令第二副司爐帶領實習人員到44號輸煤皮帶間操作23~26號爐送粉機,由24,25號爐1號制粉系統同時往23號煤粉倉送粉,當操作完24號爐1號制粉系統的送粉擋板時,19時35分,23號爐煤粉倉爆炸,將粉倉人孔門崩掉,大量的煤粉火焰從粉倉內噴出,將2人燒傷。與此同時,由于爆炸所產生的汽浪將44號輸煤皮帶值班員推倒,下頜碰傷共縫合十六針,44號輸煤皮帶間的一段南北墻和東頭墻倒塌,西頭墻位移200mm,輸油管被砸彎。
二、事故原因
(1)發生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鍋爐分場副主任冒險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
(2)事故的間接原因是運行副總工程師決策不果斷,消除事故苗頭不及時。
(3)廠長雖不知道吸潮管通風及班長等人不同意送粉的意見,但是知道溫度83℃不符合規程規定,沒有堅決制止鍋爐分場副主任冒險作業違章指揮的錯誤決定,以致釀成事故的發生。
(4)造成這起事故擴大,使人員燒傷,墻壁倒塌的原因是煤粉倉人孔門的固定法蘭焊接不牢。
三、暴露出的問題
(1)有章不循,冒險蠻干,領導人員違章指揮,作業人員沒有拒絕。
(2)管理人員安全意識差,對設備存在的隱患,沒有采取積極措施進行消除。
(3)沒有貫徹執行停爐前煤粉倉燒空制度。
(4)設備投產前的質量驗收不到位,以致留下后患。
四、防范措施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
(2)必須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電業安全規程。堅決禁止領導違章蠻干而不顧安全的違章指揮。
(3)及時消除設備存在的缺陷和隱患,把好質量驗收這一關。
(4)要堅持執行定期降粉制度,停爐前煤粉倉燒空制度。
(5)做到煤粉倉嚴密,內壁光滑,無積粉死角,并有一定的抗爆能力。
(6)要研究解決熱風道與制粉系統連接部位,以及排粉機出入口風箱的強度問題,切實把薄弱部位留在防爆門處。
(7)要加強防爆門的檢查和更換工作,防爆門應符合設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