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筑工程施工項目由于投資大,工期長,技術要求高,工程建設參與各方均不可避免地面臨著各種風險,如果不加防范,很可能會影響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為此,就需對建筑工程施工項目進行風險管理。就建筑工程施工項目安全風險控制與控制展開討論,重點對建筑工程施工項目風險管理的主要過程:風險識別、風險分析與評估、風險控制與決策分別進行了闡述。
關鍵詞:建筑工程;風險控制;管理決策;安全;施工
1建筑工程施工項目安全風險識別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識別是要確定在建筑施工中存在哪些安全風險,這些安全風險可能會對工程產生什么影響,并將這些風險及其特性歸檔。為此,就需要了解建筑施工中主要發生的安全事故有哪些及引起這些事故的原因。
下面將從直接和間接兩個方面分析發生這些事故的原因:
1.1事故的直接原因
參考《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CTB6442-1986)的規定,可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指施工機具、材料以及建筑產品(統稱為物)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
(1)物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具體包括以下方面:
①安全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
②機械設備、設施、工具等有缺陷;
③個人防護用品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安全鞋、手套、護目鏡及面罩、防護服等)缺乏或有缺陷;④施工場地環境不良。主要包括現場照明不足、通風不良、作業場所狹窄、作業場所混亂、交通線路配置不安全、操作工序設計或配置不安全和地面滑等;
⑤惡劣的氣象條件或現場條件,如暴雨、酷暑、嚴寒、臺風、龍卷風、洪水、泥石流等易造成事故。
(2)人的不安全行為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①施工人員缺乏安全意識,操作錯誤,忽視警告;
②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③使用不安全設備;
④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和工具等)存放不當;
⑤手代替工具操作:
⑥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⑦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臺護欄、吊車吊鉤等);
⑧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⑨機器運轉時進行加油、修理、調整、檢查等工作;
⑩有分散注意力行為;
⑧在必須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或場合中,忽視其使用;
⑩對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處理錯誤等。
1.2事故的間接原因
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屬下列情況者為間接原因:
①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建筑物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問題;
②安全教育培訓不夠,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
③勞動組織不合理;
④對現場工作缺乏安全檢查或指導錯誤;
⑤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沒有安全技術措施,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
⑥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范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等。
工程管理人員可參考有關檢查標準或規范規程及上述發生事故的原因,對照本工程的建設環境、建設特性、建設管理現狀和工程技術文件等方面采用檢查表法來分析可能出現的主要安全風險。
2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風險分析與評估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風險分析與評估是安全管理中的必要環節,對于確定安全風險的相對重要程度并且獲得關于它們的核心與外延信息很重要。而確定安全風險的相對重要性是確定安全風險控制的優先權的基礎,包括確定安全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傷害的可能程度。
工程管理者可以采用調查和專家打分法來確定安全風險的相對重要性:
首先,識別出某一特定工程項目可能遇到的所有重要的安全風險,列出安全風險調查表;其次,利用專家經驗,對所有安全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傷害的可能程度進行評價。
步驟如下:
第一步:確定每個安全風險造成傷害的可能程度,傷害程度可分為1,2,3級,1級為輕微事故(如所有損失工作日不到3日的事故,假設為1分),2級為嚴重事故(如使工人3天或者更長時間不能工作的事故,假設為2分),3級為重大事故(如死亡和重傷事故,假設為3分)。
第二步:確定每個安全風險的等級值,按發生可能性很大、較大、中等、較小、很小這五個等級,分別以0.9,0.7,?0.5?,0.3和0.1打分。
第三步:將每項安全風險造成傷害的可能程度與等級值相乘,求出該項安全風險的得分,求出所有得分后進行比較,就可以得出各項安全風險的相對重要程度,即可確定哪些是需要更多資源投入的高風險領域,以方便選擇合適的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3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風險控制與管理決策
在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風險進行識別、分析與評估的基礎上,工程管理者所要做的是根據安全風險的性質及潛在影響,選擇行之有效的安全風險防范措施,將安全風險所造成的負面效應降低到最低限度以減少損失,增加收益。
筆者將建筑工程施工中常用的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總結為:風險回避、風險緩解、風險轉移和風險自留。
3.1風險回避
風險回避是指當項目的安全風險發生可能性較大和損失較嚴重時,主動放棄項目或變更項目計劃從而消除安全風險或安全風險產生的條件,以避免產生風險損失的方法。對潛在損失大,概率大的災難性安全風險一般采取回避對策。風險回避可以在某安全風險發生之前,完全徹底地消除其可能造成的損失,而不僅僅是減少損失的影響程度。風險回避是一種最徹底的消除風險影響的控制技術,而其它控制技術只能減少風險發生的概率和損失的嚴重程度。
風險回避雖然能有效地消除風險源,徹底消除某些安全風險造成的損失和可能造成的恐懼心理,但不可否認它是一種消極的風險應對措施,因為在回避了風險的同時,也回避了可能的獲利機會,從而影響建筑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3.2風險緩解
風險緩解是指采取措施降低安全風險發生的概率或減少風險損失的嚴重性,或同時降低安全風險發生的概率和后果。風險緩解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幾種:
(1)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采取各種預防措施,以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是風險緩解的重要途徑。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常用的措施有:工程法、程序法和教育法。
工程法以工程技術為手段,減弱甚至消除安全風險的威脅。例如:在高空作業下方設置安全網;對現場的各種施工機具、設備設置安全保護裝置;按照規定在施工現場設置防護棚、安全通道、安全標志等;給施工人員配備安全帽、安全帶等防護用品;在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坑井口等設置圍欄、蓋板等均是工程法的具體應用。
程序法要求用制度化、規范化的方式從事工程施工以保證安全風險因素能及時處理,并發現隨時可能出現的新的風險因素,降低損失發生的概率。在施工中就是要真正落實好各種安全管理制度,例如: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安全會議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安全生產考核和獎懲制度、特種作業和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職工守則和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等。
教育法是針對事故的人為風險因素為著眼點實施控制的方法。工程項目風險管理的實踐表明,項目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不安全行為構成項目的風險因素,因此要減輕安全風險,就必須對項目人員進行安全風險和安全風險管理教育。無論是管理人員還是普通員工,都要接受相應的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2)減少風險損失。
減少或控制風險損失是指在風險損失已發生的情況下,采取各種可能的措施以遏制損失繼續擴大或限制其擴展的范圍,使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例如:施工安全事故發生后對受傷人員立即采取緊急救護措施,同時加強作業環境的安全防護;制定各類安全事故的緊急處置預案,對員工進行安全事故處置訓練,提高施工單位在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應對能力,降低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失。
(3)分散風險。
分散風險是指通過增加風險承擔者以減輕總體安全風險的壓力,達到共同分攤安全風險的目的。例如:企業內部的擴張,增設實體以分散安全風險或通過企業兼并以加大風險承受的能力;企業通過推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職責,發動企業各下屬單位、基層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參與安全管理,分擔安全風險。
3.3風險轉移
風險轉移是項目管理者設法將風險的結果連同對風險應對的權利和責任轉移給其他經濟單位以使自身免受風險損失。轉移安全風險僅將安全風險管理的責任轉移給他方,其并不能消除安全風險。一般分保險和非保險兩種方式。安全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繳納一定的保險費,當所投保的安全風險發生并造成人身傷亡時,由保險人給予補償的一種制度。1998年3月開始施行的《建筑法》第48條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這對施工單位而言是強制保險。非保險風險轉移方式主要有工程分包和利用合同條件的擬定或變更。例如: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遇到對自身而言具有較大安全風險的特殊施工(如水下施工作業)時,可將其分包,將安全風險轉移給分包人。
3.4風險自留
風險自留,又稱風險接受,是一種由施工單位自行承擔安全風險后果的風險應對策略。風險自留是一種財務性技術,要求施工單位制定后備措施,一般需要準備一筆費用,作為安全風險發生時的損失補償,若損失不發生則這筆費用即可節余。其主要用于處置殘余風險,因為當其它的風險應對措施均無法實施或即使能實施,但成本很高且效果不佳,這樣只能選擇風險自留。所以,風險自留是處理殘余安全風險的技術措施,與其它風險管理技術是一種互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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