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了切實加強安全防護用品管理,保證施工生產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減少和消除各類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安全防護用品的符合性和有效性,確保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證公司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目標和指標的實現,特制訂本程序。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及公司各基層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防護裝備的采購、保管、檢查及使用。
3職責
3.1 公司安全環保監察部負責本程序的編制、修改和實施過程中的監督檢查;同時提供合格供方名單。
3.2 安全環保監察部是各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配備和使用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歸口管理部門。
3.3公司工會具體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監督檢查。
3.4 公司所屬各基層單位負責施工現場各種安全防護用品采購、保管、發放使用。
3.5 勞動防護用品遵循誰使用、誰采購的原則。 各基層單位應設一名專(兼)職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員,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發放和保管。
3.5 公司所屬各基層單位專(兼)職勞動防護裝備管理員根據工程施工的實際需要,按照公司安全環保監察部考察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生產企業名錄,擇優采購安全防護用品并負責保管。
3.6 公司所屬各基層單位專(兼)職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員負責管理所采購的安全防護用品的廠家資質,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等資料。
3.7 重復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由專(兼)職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員負責或委托有資質單位對安全防護用品進行檢驗并提供檢驗報告,工會負責監督檢查。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勞動防護用品的分類
4.1.1安全性勞動防護用品和衛生性勞動防護用品兩類
4.1.2安全性勞動防護用品包括:1)防護服;2)防寒服;3)防護手套;4)防寒手套;5)防護鞋;6)防寒鞋;7)防護鏡;8)安全帽。
4.1.3衛生性勞動防護用品包括:1)毛巾;2)肥皂;3)口罩;4)水壺;5)蚊帳;6)防暑降溫藥品;7)日常救護藥品。
4.2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保管、發放和使用
4.2.1公司各基層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員應按有關政策規定,根據各工種的勞動環境和勞動條件,制定具有相應安全、衛生性勞動防護用品的需求計劃。
4.2.2采購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是符合職業健康安全環保規定的物品。
4.2.3采購人員購買的物品入庫時,管理人員要填寫物資入庫單,并按物資采購單所標明的品名、規格、數量核對無誤后簽字蓋章,由主管領導簽字后送財務部門報銷。
4.2.4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要嚴格按照發放范圍標準和實際需要進行發放,不得擅自提高發放標準。
4.2.5對從事多種作業的,應以經常從事工種為準發給防護用品,在短期內從事某些工作,需要加發防護用品時,可臨時借給,用后收回。
4.2.6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發放、領用、保管、使用、回收等管理制度、做到帳卡物相符,定期清倉查庫,檢查庫存物品的完好情況,杜絕損失浪費。
4.2.7勞動防護用品是企業財產,職工個人要妥善保管,因職工個人責任損壞和丟失者不給予補發,屬于備品應按價賠償。發放的防護用品不準轉賣,不準以物易物。
4.2.8</st1:chsdate>各基層工會及安監部門人員負責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功效、損耗程度、保護能力,保證其在有效使用期限內使用,制止違規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行為。
5相關文件
5.1.1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國家勞動部
5.1.2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國家經貿安全
5.1.3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
5.1.4檢驗和試驗程序
5.1.5合同管理標準
5.1.6物資管理標準
6記錄表格
6.1 合格供方名單
6.2 安全防護裝備入庫臺賬
6.3 安全防護裝備發放臺賬
6.4安全防護裝備采購申請表
7規范性附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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