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過
2000年7月2日,某公司副經理薛××與黨支部書記劉××帶領5名工人在完成其他工作后于18點左右某計量站,氣焊工吳××先把新管線盲板割掉,接著把原注水管線的立管割斷,原管線的積水外流,坑內積水2米多深,因作業場所潮濕,操作中有5名工人都有過觸電的感覺,電焊工趙××在焊接過程中手套和鞋被弄濕,21點40分左右焊接完畢,電焊工趙××摘掉手套,拿著電焊把鉗站起來,由于天黑不慎將電焊條觸到喉部下方,觸電倒地,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違章指揮、盲目搶進度。發現有觸電現象不采取措施,違章作業,施工現場無有效照明,大量積水未排除,盲目蠻干。
應吸取教訓
施工現場必須具備施工條件,夜間加班施工必須做好防護措施,發現存在隱患立即停工,待隱患排除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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