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發生時間:1989年8月14日11時
蓮花山冶金機械廠(地址:錦州市蓮花山區)釬頭車間維修電工袁新,對該車間清洗工庫電動葫蘆安裝保護器后,經試車檢查一切正常。而在晚班生產工人操作電動葫蘆時卻發現有麻電感覺,立即找來電工陳豐采取了臨時絕緣措施,繼續維持操作直至下班。在次日上班后,由于袁新上二班,車間便安排電工技師石哲與陳豐處理這一漏電問題,由于保護器圖紙在袁新手中,于是陳豐便到袁新家去一趟,結果陳、袁二人一同到車間從工具箱中取出圖紙交給石哲看,研究接線是否有問題。這時袁新說把保護器拿下來看看,陳豐便找來一個鋼梯子,二人把梯子豎在電動葫蘆運行的工字鋼梁上。陳豐要上去卸保護器,袁新說:“我上去,上連我熟悉”。袁上去,陳在下扶梯子,石在清洗室門口看圖,聽到袁“啊”的一聲,陳忙扶住袁,石發現袁新觸電,即跑去切斷電源。事故發生后對袁新及時進行搶救,經多方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安裝的保護器不符合安全要求,在保護器電源接線焊接點處未裝絕緣套管,也未采取其他絕緣保護措施,致使保護器出現漏電。
電氣設備未按國家標準(GBJ65-83)“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規定進行接地或接零。
當發現用電設備出現漏稅電故障進行檢修時,未按安全要求切斷電源,檢修人員未穿絕緣鞋,違章穿短褲、拖鞋,且又違反安全規定站在鋼制梯子上作業,造成觸電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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