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 年1 月4 日,某建筑公司在某工廠廠房施工中,由于維護電工在情況不明的情況下違章驗電,釀成事故,造成自己觸電身亡。
事故經過:
1 月4 日,負責工廠廠房施工的某建筑公司召開生產調度會,安排布置高壓出線柱根部瀝青防滲堵漏任務,此任務由加工車間負責施工。當日13 時左右,負責這項任務的調度員,帶著施工人員孫某某,拿來高壓出線柱屏蔽區門上鑰匙,打開門后進入屏蔽區,繞著2 號接線柱走了一圈后,并用手敲打兩下1 號接線柱上絕緣瓷瓶,然后走出屏蔽區,告訴孫某某說: “ 沒有電,可以干了。” 孫某某不放心,害怕有電,自己到電工值班室叫電工驗電。維護電工劉某某正在值班,孫某某就請他去驗電。兩人走到廠房頂部屏蔽區,維護電工劉某某手持500 V 低壓試電筆測試2 號高壓接線柱上端,當即遭到110 kV 高壓電電擊,全身著火,經搶救無效當場死亡。
事故分析:
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劉某某無證上崗,缺乏電工作業基本知識,在情況不明的條件下違章驗電。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一是缺乏有關高壓放電知識,在研究和布置施工任務中,各級領導誤認為機組停機不發電,110 kV 高壓端便沒有電,對此疏忽大意。二是施工單位對特種作業人員未能嚴格管理,劉某某原是電焊工,改變工種后,未經安全技術考核,無證上崗,如果是正式電工,有可能會避免這一事故。
事故教訓與防范措施:
這起事故的發生,反映出施工單位在安全管理上的許多問題。一是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按照規定,對轉崗人員一定要進行安全專業培訓,做到持證上崗,達到要求。劉某某由焊工轉為電工,其中可能有照顧的成分,但是照顧也不能違反規定,特別是特種作業,危險性很大,不進行專業培訓就容易出事故。所以,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一定要嚴格。二是提高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加強有關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同時,應該做到會管安全,杜絕違章指揮、冒險作業。這起事故的發生,與管理人員疏忽大意、違章指揮有很大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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