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防止工傷事故計劃是依據日本《勞動安全衛生法》第六條制定的,它包括防止工傷事故的主要對策及防止工傷事故的計劃。
2003年3月24日,日本厚生勞動大臣公布了2003~2007年度的第十次防止工傷事故計劃。
概 述
為防止工傷事故的發生,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的有關人士必須共同有計劃、全面實施防止工傷事故的對策。政府需要制定出具有前瞻性的綜合計劃,并指導企事業單位和有關團體,敦促其自覺地貫徹落實。
日本自1958年第一次制定防止工傷事故綜合五年計劃以來,已實施了9次。第一至第三次防止工傷事故計劃是針對五、六十年代的經濟高速增長、每年因工傷死亡人數多達6000人的狀況,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的最低勞動條件,以防止傷亡事故多發制定的。
1972年,日本出臺了《勞動安全衛生法》,政府部門安全監察指導體制的建立,加大了監察力度,有效地推進了安全衛生法規的執行。其后,死亡人數持續減少。1975年,因工死亡人數由5631人減少到3725人。2001年死亡人數為1790人。自1998年起,死亡人數連續四年低于2000人。該法實施后的第四至第九次防止工傷事故計劃的重點都放在如何確保更高水準的安全衛生工作,推進雇主自覺、積極地開展安全衛生活動,減少工作場所的事故隱患,實現零事故上。
計劃的構成
第十次防止工傷事故計劃由目的、周期、目標、開展防止工傷事故活動的課題以及主要事故預防對策(不同行業的防止工傷事故對策、確保勞動者健康的對策、加強安全衛生管理的對策以及完善防止傷亡事故的支持體系)構成。
計劃的目的
本計劃以確保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進一步推進企業內的預防事故對策以及下面五個基本方針為目的:
消滅死亡事故
本計劃基于“勞動者作為擔當社會不同分工的存在,無論在任何時代,都決不允許他們在獲取生活食糧的過程中喪失生命”這一觀點,將最終消滅死亡事故作為基本方針之首。
確保中小企業的安全衛生
由于人力和財力的限制,中小企業的安全衛生管理水平與大企業相比尚有不同程度的差距。為了提高全國整體的安全衛生管理水平,必須推動中小企業自覺地開展安全衛生工作。
針對勞動者在工作中負擔增大的情況,推進勞動安全衛生對策
由于經濟長期低迷和經營形勢嚴峻,勞動者的壓力不斷增大。本計劃繼第九次防止工傷事故計劃之后,又提出了過重勞動引起的身心健康問題,并將解決這一問題作為基本方針之一。
開展降低風險的安全衛生管理
最近,全年事故為零的企業并不少見,但事故為零并不等于事故發生風險為零。為了降低工作場所的風險,就需要確定可能導致事故的有害因素,采取具體措施根除或降低風險。本計劃將這一課題作為重要的研究方向。具體內容包括工作場所中的風險管理和制造階段的風險管理。工作場所中的風險管理是在工作場所中導入勞動安全衛生管理體系,通過“計劃——實施——評估——改善”幾個環節提高安全衛生工作的水平。制造階段的風險管理就是要求制造業和進口商降低機械設備的風險,掌握殘余的風險,企業可根據這一信息采取相應措施減少殘余風險,并將這些信息及時提供給操作人員。
針對就業形式的多樣化、流動化等形勢所采取的措施
日本正處于社會經濟體系的巨大變革期。勞動領域中,派遣勞動者和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等非正規勞動者不斷增多,制造行業的外加工也持續增長。針對這種現狀,本計劃要求,無論勞動者以何種形式就業,都把實現勞動者在工作場所的安全作為基本方針之一。
計劃的目標
將工傷死亡人數減少,爭取每年死亡人數有大幅度下降——低于1500人;在計劃實施期間,工傷事故減少20%以上;減少塵肺病、職業癌等重大職業病,消滅容易引發死亡的缺氧、煤氣中毒等事故的發生;減少由過重負荷勞動及工作壓力過大等原因引起的疾病。
為了能定量評價目標是否實現,本計劃設定了數值目標:
將死亡人數減到低于1500人,表明了本計劃的方向性;將“工傷事故減少20%以上”是有可能實現的,本計劃也將它作為目標之一加以設定;關于“減少由過重負荷勞動及工作壓力過大等原因引起的疾病”,就是要在社會經濟的變化和嚴峻的經濟形勢中,把確保勞動者身心健康作為新的目標。
工傷事故預防對策
不同行業的防止工傷事故對策
① 建筑業
建筑工地往往是由承建單位人員、專業施工人員等組合而成的隊伍共同施工,防止工傷事故對策一般以承建企業為中心來展開。特別是中小工地的承包商與大型工地相比,事故發生率幾乎高出一倍,因此,要求提高中小工地專業施工人員的安全衛生管理能力。為了防止約占死亡事故10%的建筑機械事故發生,應普及具備吊車功能的拖拉鏟運機,促進檢測危險系統等安全對策的實施。
另外,為了防止約占死亡事故40%的墜落、跌倒事故發生,要在腳手架工地普及欄桿的安裝,使其成為操作標準。
② 制造業
制造業中,由機械設備引起的卷入、夾傷事故約占死亡及歇工四天以上工傷的30%。對此,根本對策在于機械設備自身的安全性,要求確保已規定的“機械安全標準”的實施。
另外,對于那些達到優秀安全管理的企業,將實行自檢等獎勵機制。
③ 公路交通運輸業
近幾年公路交通運輸業由于制約的緩和,新成立企業及雇員人數不斷增加,在此背景下,死亡事故及歇工四天以上的工傷事故占到整個產業的10%,特別是交通工傷事故占了死亡事故的70%。因此,必須貫徹以“防止交通工傷事故指導方針”為重點的防止交通工傷事故對策。同時,因為傷亡多發生在搬運過程中的失足墜落或由于貨物墜落引起的事故中,必須完善安全作業手冊,使用指南對作業人員進行培訓,落實安全作業。
④ 第三產業
隨著服務經濟化的進展,第三產業的從業人員逐年增加,占全產業人數的65%以上,高齡就業的比例很高。與此同時,工傷事故在全產業所占比重也呈增長趨勢。由于第三產業的多樣性,除了交通事故比例高外,工傷事故發生狀況也多種多樣。對于工傷事故多發的工業廢棄物處理等行業,要求推進行業團體自主開展安全衛生管理活動。
確保勞動者健康的對策
① 預防職業病的對策
長期以來,職業病的患病人數雖然保持減少的趨勢,但每年仍在8000人左右。其中,眾所周知的塵肺病等原有的代表性疾病仍然在焊接及其他粉塵作業中每年發生近250例。對此,從長遠的角度,必須促進工程學對策及健康管理對策等綜合性對策的實施。
腰疼等肌肉骨骼系統的疾病每年發病人數接近5000,因此,根據人機工程學觀點修訂“預防工作場所腰疼對策指導方針”,貫徹腰疼等疾病的預防對策十分重要。
以建筑行業為主,經工傷鑒定的噪聲及振動引起的患者近年也呈上升趨勢,尤其是鑿巖機、風鎬等引起的噪聲、振動危害多發,因此需要對噪聲、震動發生器引進顯示噪聲、振動級別的裝置。
② 預防化學物質危害健康的對策
目前,工作場所使用多種多樣的化學物質,其有害性涉及致癌性、生殖毒性、神經毒性等多方面,與死亡及重度工傷密切相關的有機溶劑和一氧化碳中毒、缺氧窒息等不斷發生,同時,由石棉引起的肺癌及腫瘤等職業癌有增加的趨勢。為此,需要促進對化學物質有害性及其暴露狀況的調查,進行化學物質危險性評價,推行對未限制的有害化學物質的管理。做好化學物質有害性信息由制造商向使用者傳遞的信息數據單的普及化和制度化,促進防止致癌物質擴散等措施的實施。
③ 精神衛生對策、預防過重勞動危害健康的對策
根據一般體檢的診斷結果,精神疾患的發病率年年增加,高血脂、高血壓等病癥占有很大的比重。另外,由于很多勞動者對工作環境感到有壓力,由工作上的心理負荷引起精神疾患的發病甚至自殺現象激增。
對此,精神衛生對策就需要根據“工人心理健康指導方針”,制定“心理健康計劃”,推動精神衛生管理措施的實施。對于憂郁癥等疾病,在消除偏見的同時,要采取預防,早發現,早治療,隨時復崗等措施。作為防止自殺的對策,推廣“工作場所防止自殺手冊”,確保咨詢機制的健全。另外,對于防止超負荷勞動,要求削減加班及促進帶薪休假制度。
④ 創造舒適工作環境的對策
由于勞動力人口的高齡化、女性就業領域的擴大及其就業形式的多樣化,對于每一個勞動者來說,實現工作環境的舒適都很重要。因此,要求根據人機工程學理論開發創造舒適工作環境的方法,并設法普及。
對于在工作場所吸煙,從確保實效性的角度出發,將修改“工作場所吸煙對策的指導方針”,并公布于眾。
加強安全衛生管理對策
① 促進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應用
為了減少工傷事故,繼承安全衛生管理方法,必須積極推進勞動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實施。
② 中小企業的安全衛生管理對策
工傷事故的發生率隨著企業規模的減小而增高,由于中小企業經營基礎比較薄弱,必須由防止工傷事故團體促進開展自主安全衛生工作,通過電子雜志等新型手段提供安全衛生信息。
③ 對就業形式多樣化、流動化的對策
由于非全日制工等非正規勞動者的增加以及對外轉包工程的增加,無論雇傭時間的長短,確保勞動者同等的安全衛生條件成為新的課題。因此,需要研討針對擁有設施、設備管理權限的單位轉包時對勞動者以及設施設備等的防止工傷事故的方針政策。在對新工人開展安全衛生教育的同時,探討對勞動者采取就業全過程的健康管理繼續教育的課題。
計劃的實施
本計劃的制定是為了促進綜合性、計劃性的防止工傷事故對策的實施。在厚生勞動省公布以后,又下達給各都道府縣的勞動局長,并促使各都道府縣在本計劃的基礎上,掌握本地區的工傷事故的情況和社會經濟狀況,制定符合各地區實際情況的防止工傷事故計劃。同時,著手制定針對不同行業、不同工種的防止工傷事故計劃。
另外,要求各相關都道府縣、防止工傷事故團體及企事業團體在了解本計劃的同時,積極開展防止工傷事故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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